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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嘲諷?
在《笑忘書》第四章,塔米娜,女主人公,需要她的女友碧碧幫忙,碧是個年輕的有寫作癖的人;為贏得她的同情,塔米娜按她的意願安排了與一個名叫巴納卡的省地作家的會面。後者向有書寫癖的女人說,今日真正的作家已經放棄了小說這種過時的藝術:『您知道,小說是一種人類幻想的果實,幻想理解他人,但是,我們之間相互理解什麼呢?……人們所能作的一切其實是呈上一份有關自己的報告……剩下的全是謊言。』接著是巴納卡的朋友,一位哲學教授:『自詹姆斯·喬伊斯以來我們已經知道我們生活的最偉大的冒險在於冒險的不存在……荷馬的奧德賽已經轉移到了內在,它內心化了。』書發表後不久,我發現這些話成了一部法文小說的卷首題詞,這使我很為得意,同時也有些尷尬。在我眼裡,巴納卡和他的朋友所言不過是些精巧的混帳話。當年,七十年代,我在周圍到處聽到這些,補綴著結構主義和精神分析殘渣的大學圈裡的扯淡。 《笑忘書》的這個第四章在捷克斯洛伐克用小冊子發表後(被禁廿年後我的那部作品首次發表),有人把一些剪報寄到巴黎給我:批評界對我頗為滿意,作為我的聰明的證明,他們引用了這些話,認為它們極為漂亮:『自詹姆斯·喬伊斯以來,我們已經知道我們生活最偉大的冒險在於冒險的不存在』諸如此類。我體驗到一種奇特的淘氣的快樂:看見自己騎在一頭誤解的毛驢上回到故鄉。 誤解是可以理解的:我沒有試圖把我的巴納卡和他的教授變為可笑。我沒有表明我對他們的保留。相反,我想盡辦法來掩蓋這一點,想給他們的觀點賦予一種知識分子演說的優雅,大家那個時候都對此予以尊重,並狂熱地摹仿。如果那時我把他們這些話變得可笑,渲染它們的過份,我所作的便是人們所說的諷刺。諷刺,是標題藝術;出於對自己的真理確信無疑,於是把自己決意要斗爭的東西變得可笑。小說家與他的人物的關系從不是諷刺的,它是嘲諷的。但是,從定義上說包含有小心的意思在內的嘲諷怎麼能讓人看得出來?通過環境:巴納卡和他的朋友的話處在一個動作、行為和語言的空間,它把那些話變為相對的。小小的包圍塔米娜的外省世界,因一種無辜的自我中心主義而顯示其特點:每個人都對她抱有一種真誠的同情,然而,沒有人試圖理解她,甚至不知道理解意味著什麼。如果巴納卡說小說的藝術已過時,因而對他人的理解只是一種幻想,他不僅表達了一種時髦的美學態度,而且,無意之中,也表達了他自己和他的圈子中的一種苦惱:缺乏理解別人的願望;一種對真實世界的自我中心式的失明。 嘲諷就是說:人們在小說中找到的任何一種表示都不能被孤立地看,它們的每一個都處在與別的表示、別的境況、別的動作、別的思想、別的事件的復雜與矛盾的對照中。只有慢慢地閱讀,兩次、多次地重讀,纔能對小說內部的所有嘲諷的關系得出結論。 K被捕時的奇怪行為
K早上醒來,還在床上,按鈴叫人給他送來早餐。代替女傭人進來的是一些陌生人,正常人,穿著正常,但是,馬上就擺出一種主子的派頭,以致K不能不感到他們的力量和他們的權力。盡管忍無可忍,他還是能力趕走他們,反而有禮貌地問那些人:『您們是誰?』 從一開始,K的行為就搖擺於兩者之間:脆弱以至於准備向闖入者(他們來向他說明他被捕了)令人難以相信的厚顏無恥低頭讓步,和害怕自己顯得可笑。比如,他堅決地說:『我既不想呆在這裡,也不喜歡你們不作介紹就向我說話。』只消把這些話從它們的嘲諷的關系中拽出來,僅從字面上捉住它們(有如我的讀者對待巴納卡的話那樣),K在我們看來[就像對於把《審判》寫入電影的奧爾遜·威爾斯(ORSONWELLES)]便會是個反抗—暴力—的人。然而,只須認真地讀一下文章就可知道這個被稱為反抗者的人繼續服從於闖入者,這些人不僅不屑於自我介紹,甚至吃了K的早餐,並讓K在整個時間,穿著睡衣站在那裡。 在這場奇怪的羞辱場面的結束的時候(他向他們伸出手去,他們拒絕握手),其中的一個男人對K說:『我想您大概想去您的銀行吧?』『去我的銀行?』K說,『我還以為我被捕了。』 這回是又一次,人—反抗—暴力!他擅長挖苦!他挑逗! 卡夫卡的評論說得更加明確: 『K在他的提問中放進一種挑戰,因為盡管別人拒絕與他握手,但他卻覺得,尤其是監視人起來之後,自己越來越獨立於這些人。他跟他們玩兒。打算在他們要走的時候,一直追他們到樓門口,並建議他們把他逮捕。』 這就是個非常巧妙的嘲諷:K投降了,但是想看到自己是個很強的『跟他們玩兒』的人,嘲笑他們,用玩笑的口氣,偽裝把自己的被捕當作認真的事。他投降了,但馬上把他的投降解釋為在他自己看來他能夠保持他的尊嚴。 人們最先讀卡夫卡的時候,臉上一副悲劇面孔。然後人們聽說,卡夫卡在把《審判》的第一章讀給朋友們聽的時候,把朋友全都逗笑了。於是人們也開始強迫自己去笑,卻並不知到底為什麼。其實,在這一章裡,這麼好笑的到底是什麼? K的行為。但是這個行為的可笑在何處? 這個問題使我回想起我在布拉格電影學院渡過的歲月。在教員的會議上,我和朋友C,總是以一種調皮的親切感瞧著我們的同事D,一位50十多歲年紀的作家,狡猾但行為端正,我們始終懷疑他是個十足的不可收拾的膽小鬼。我們夢想有這麼一個(可惜!)我們從未實現過的場面: 正在開會時,我們當中一個人將突然對他說:『跪下來!』 他先是會聽不明白我們想要乾什麼;說明白了,在他的清醒的怯懦中,他很快就會懂了,但以為可以裝作不懂,來贏取一些時間。 於是我們會提高聲音:『跪下!』 這時候,他再也不能裝不懂了。他會准備好服從,但只剩一個問題要解決:怎麼做?怎麼在這裡,在同事眼皮底下跪下來,而又不降低身份?他將絕望地尋找一種滑稽的方式,用來配合下跪。 『親愛的同事,』他終於會說,『你們是否允許我在膝蓋下面放一個沙發墊背?』 『跪下,不許說話。』 他將照著去作:兩只手交叉在一起,頭微微垂向左方:『我的親愛的同事,如果你們認真研究過文藝復興時期的繪畫,拉斐爾畫的聖—弗朗索瓦·達西斯就是這種姿式。』 那時候每一天我們為這個使人高興的場面想象新的場面,發明一些又一些我們的其他同事可能用來嘗試挽救其尊嚴的精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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